九、纪念票的含值以发行时的公告为准,纪念票须在地铁总公司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纪念票出站时纪念票由出闸机退还乘客。
十、站务人员、票务稽查人员要求使用学生储值票的乘客出示有效证件时,乘客应当出示证件以证明其使用资格。不能证明使用资格者,不得使用学生储值票。
十一、乘客从入闸时起计,每次乘车时限为60分钟。超过60分钟的,须按最高单程票价补交超时车费,但因地铁总公司原因导致的除外。
十二、乘客在付费区内遗失车票,应向车站票务处说明情况,并补购最高单程车票。
十三、人为损坏车票(如折迭、缺角),造成车票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十四、由市地铁总公司及授权代理人所出售的车票载体(除纪念票外)属市地铁总公司财产。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持无效车票乘车:
1、所用的车票过期的;
2、使用伪造车票的;
3、所用的车票或车票的记录资料被涂改的;
4、使用学生储值票但不能出示或拒绝出示有效证件的;
5、利用其它手段作弊,超程乘车的。
十六、对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客,地铁总公司可以根据《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第
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要求其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处以全程票价十倍罚款。
十七、本守则自二○○○年六月十日起施行。本守则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地铁乘车守则
一、乘客须按秩序在黄色候车带内侧(站台侧)排队候车,车停稳后依次登车;乘客到达终点站全部下车,不得在车厢或车站付费区内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