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阅海公园滑雪场游乐项目价格的批复
(宁价费发[2005]164号)
宁夏月海湿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报批阅海公园滑雪场游乐项目价格的报告》(月海公园[2005]45号)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宁价经发[1999]143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仍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阅海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宁价费发[2005]64号)执行。
二、阅海公园滑雪场游乐项目(滑雪、雪圈、雪地摩托车、雪爬犁、冰车、陀螺、冰上垂钓)价格暂由你公司根据市场、经营状况和游客等情况自行制定,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