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7)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农垦分所:

  当前正值“三夏”大忙时节,大量的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加强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是当前一项很重要的工作。2007年6月5日上午10时许,市郊一台新购拖拉机,外出归来,在家门口停车熄火后因电路短路导致发动机自行启动,发生了致使驾驶人死亡的意外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三夏”大忙的顺利进行,现对“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农机监理所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要落实一级抓一级、职责到人的岗位责任制。做到齐抓共管,全力推进“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三夏”农机安全宣传和技术检查工作。各农机监理所要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夏”农机作业的安全知识。要发动乡镇(场)农机管理人员、以及农机服务队、农机合作社的农机管理员深入田间场院,向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宣传生产再忙安全不能忘、安全就是效益的道理,并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作业前机具各部位的技术检查,确保安全作业。各农机监理所要组织力量,注重对今年新购的拖拉机,作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