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7]176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62.33政府公顷设施蔬菜基地的请示》(沪奉府[2006]135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公顷设施蔬菜基地的请示》(沪奉府[2007]2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040亩,全部为保护地设施建设,建设地点分别为庄行镇陈行村755亩,奉城镇集贤村285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517.6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074.71万元,保护地设施3185.7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257.18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912万元,区配套1605.66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6月启动建设,2008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单位:万元
建设地点 | 建设面积 | 预算合计 | 其中基础设施 | 管棚设施 | 附属设施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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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行镇陈行村A区 | 535 | 2497.66 | 423.97 | 1947.05 | 126.64 |
庄行镇陈行村B区 | 300 | 880.00 | 290.49 | 533.25 | 56.26 |
奉城镇集贤村 | 285 | 1140.00 | 360.25 | 705.47 | 74.28 |
合 计 | 1120 | 4517.66 | 1074.71 | 3185.77 | 25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