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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7]176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62.33政府公顷设施蔬菜基地的请示》(沪奉府[2006]135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公顷设施蔬菜基地的请示》(沪奉府[2007]2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040亩,全部为保护地设施建设,建设地点分别为庄行镇陈行村755亩,奉城镇集贤村285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517.6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074.71万元,保护地设施3185.7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257.18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912万元,区配套1605.66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6月启动建设,2008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奉贤区2007年保护地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单位:万元
建设地点建设面积预算合计其中基础设施管棚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
庄行镇陈行村A区5352497.66 423.97 1947.05 126.64
庄行镇陈行村B区300880.00 290.49 533.25 56.26
奉城镇集贤村2851140.00 360.25 705.47 74.28
合  计11204517.66 1074.71 3185.77 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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