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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促进都市现代渔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积极发展远洋渔业,调整近海捕捞业。鼓励渔业企业走出去,扶持骨干企业在国外建立产、运、销配套的远洋渔业基地,开发远洋自捕水产品运回保鲜、储藏、加工技术,逐步完善冷链系统;建设国家级渔港,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继续做好渔船减船拆解工作,控制近海和长江渔业捕捞强度,强化渔业安全管理,增强渔业的抗风险能力;按照渔民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完成一批渔船的更新改造,推广节能、安全、环保的渔船和设施,改善渔船生产作业条件,提高渔船抗风险能力,提高渔货物附加值,增加渔民收入。

  4、鼓励发展水产加工业,实施品牌战略和产业化经营。通过实施产业化项目,做强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壮大渔业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一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努力打造自主品牌,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水产加工业向纵深发展,走渔工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之路,建立健全水产品加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拓展水产加工品出口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5、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增强渔业经济发展延伸功能。结合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在保护生态水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垂钓、渔家乐等都市休闲渔业,形成一批近郊以钓为主,以养为辅;中郊以钓为辅,以养为主,远郊利用河口、滩涂、湖泊开展多种形式的“渔家乐”项目。“十一五”期间,远郊建设5家大型垂钓场,中郊建设10家中型垂钓场,近郊建设多种形式的面向市民大众的小型垂钓场。开发休闲渔业新领域,积极培育观赏鱼市场,扶持建立有一定规模的观赏鱼、水族器材生产基地。

  三、完善渔业发展保障机制,落实支渔惠渔政策

  “十一五”期间,在巩固已有的各项支渔惠渔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从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健全水产良种体系、鼓励渔船更新改造、保护渔业资源等方面扶持都市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1、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300亩,主要建设内容是基础设施(包括土地平整清淤、场内道路、围墙、进排水系统、护坡和输配电线路等)、人工湿地和附属配套设施;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100亩,主要建设内容是基础设施(包括土地平整清淤、场内道路、进排水系统、护坡和输配电线路等)和附属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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