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关于上报《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沪渔政[2008]字第7号)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已结束,现将总结上报。
附: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总结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本市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2007年度长江河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管字[2007]字第18号)的精神和市农委、市水产办的统一部署,以维护渔场生产秩序,保护河蟹种质资源和控制捕捞强度为重点,精心部署,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渔政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管理任务。共查处各类违规案件34起,同比去年增加21起,罚款达10500元,比去年的3200元多7300元。
一、河蟹捕捞期生产情况
2007年河蟹生产船数虽然少于去年,但产量同比增加较大,据统计,今年捕捞总产量约12.5吨,比去年同期的2吨上升了10多吨,渔民收益有所提高。一般单船总产量250公斤,产值在2.5万元左右,生产较好的单船产量为350公斤,产值在4万元左右,生产较差的单船产量为 180公斤,产值在1万元左右。从渔货物结构分析来看:150克以上(售价120-130元/斤),所占比例为20%;150克以下至100克以上(售价40-50元/斤),所占比例为30%;100克以下(售价5-20元/斤),所占比例为50%。根据现场调查,捕获的河蟹主要被收购出售到浙江宁波、杭州和上海的饭店、酒家。
二、河蟹捕捞期管理情况
在为期一个月的长江河蟹捕捞专项管理工作中,在长渔委和市水产办的领导下,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的原则,市渔政处组织调集了有关区(县)的渔政管理力量,确保河蟹专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落实责任、宣传到位
根据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在我市顺利开展,市渔政处把这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工作抓的早,抓的实,对管理工作作了总体部署,落实专人分派到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第一线检查力量。有关渔政站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在开展渔政检查工作中,始终做到宣传教育和整治管理并举,把查处无证捕捞和保护河蟹种质资源作为今年河蟹管理的重点来抓。为了让渔民了解、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渔场秩序,我们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做到宣传不放松,增强渔民维护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帮助渔民建立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 从而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