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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统计巡查情况的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省统计局关于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08〕40号)要求,切实解决能源统计的编制和机构,保障能源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夯实统计基础,加快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步伐。一要加大统计投入。各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加大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工作条件,不断优化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强化乡镇(街道)在源头统计调查和确保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方面的职能。二要理顺统计机制。努力探索适合统计自身发展的模式,积极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域统计,实行属地统计。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讨建立乡镇统计人员编制、经费由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垂直管理的新统计管理模式,确保基础统计的独立性和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坚持依法统计,加强统计管理。各市州、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法》和《甘肃省部门统计管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的统计调查,都必须依法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部门统计结果中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应当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对部门和市、县、乡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力度,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合法、有效。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要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完善国家统计信息工程基础设施,建立全省统一的统计业务工作平台和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统计工作从方案设计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发布等全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同时,要从提高统计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的高度,大力支持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推广电子统计台账,实现市、县、乡三级统计信息联网和企业联网直报,建立面向基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高质量的宏观经济数据库,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统计干部管理体制,建立“能进能出”的统计干部队伍人才流动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统计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加大对统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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