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意见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05年4月底前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三、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

  根据《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结南安市、浦城县等试点园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制定《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标准(试行)》(另文),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等内容。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省定标准制定本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标准。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高起点,直接按照省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可先按照本地区定的标准执行。2007年全省工业园区都要达到省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业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工业园区素质和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协调园区内各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应从过去重点抓建制,逐步转向指导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业,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业带动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方会议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二)扎实推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题研究创建和谐工业园区工作。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汇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具体创建过程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视察指导。

  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合力。一要在园区内大力宣传《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标准(试行)》,让各企业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载体,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二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目的和意义、情况和成效,营造创建氛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