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月30日 实施日期:2009年2月1日)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5]152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收费标准的函》(宁教函[2005]198号)收悉。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收费的复函》(宁财综函[2005]64号)已批准立项。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对自愿申请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的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每模块80元。
二、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该项收费的执收单位,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资金纳入自治区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各项费用支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