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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景德镇市、上饶市发改委核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复函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景德镇市、上饶市发改委核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复函
(赣发改投资字[2006]51号)


景德镇市、上饶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立项的报告收悉。为加快我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根据部分企业职工住宅紧张的状况,经研究,现委托你们分别对以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核准(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景德镇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规模2.4万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航空工业第602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规模4.97万平方米,投资3000万元。
  二、上饶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信州区三江小区建设规模4.95万平方米,投资4000万元;横峰县房管局直管危房改造建设规模1.5万平方米,投资8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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