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铁牛发动机有限公司有关产业政策问题的复函
(赣发改产业字[2008]651号)
九江市发改委:
报来的《关于请求确认九江铁牛发动机有限公司搬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请示》(九发改产业字[2008]193号)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回复如下:
九江铁牛发动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单缸水冷系列柴油机的装配型企业。该公司现有职工32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12人,工人20人,年生产能力3万台,其生产的“匡庐”牌单缸柴油机(单缸柴油机≤13.23KW)2004年7月获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2007年该企业从原址整体搬迁至九江县沙城工业园,按照规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根据国家对限制类产品生产的规定,并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企业搬迁后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其申报生产许可的产品不是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产品,公司项目的审批过程、建设时间、生产能力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