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村级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对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村,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重点做好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产权、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研究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题工作培训,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监督。力争有一定比例的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推进资产台帐管理,强化集体资产监管。

  三、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扎实推进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总结宣传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大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管力度,重点做好严格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票据管理、队伍建设等主要环节工作,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确保全年全市有70%以上村级组织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到2010年,本市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宣传和培训,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会工作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建立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做好新老会计制度衔接和会计报表工作。二是规范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从今年起,本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实行全市统一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会计监管新机制。完善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总结完善现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按照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和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原则,以及“集中记账、分户核算,规范流程、先审后记,日常监管、定期公开”操作模式,完善会计委托代理运行机制,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全面实行村级会计电算化管理,总结推广崇明县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村级财务网络化监管机制,推行农村集体财务“透明、阳光、实时”监管。

  (四)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组织开展农村会计队伍“三农”政策法规、农经管理知识和财务会计实务培训,提高农村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实现农村会计持证上岗。加强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民主理财知识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民主理财水平和理财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