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6]150号)
银川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核准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技术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的函》(银关函[2006]23号)收悉。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在石家庄等21个直属海关设立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的通知》(署人发[2003]176号)和《关于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规定,对你关所属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开展的电子口岸技术服务费标准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的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属有偿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
二、 鉴于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开展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成本尚不稳定,暂核定为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由你关申请核定正式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三、 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是电子口岸技术服务费的收费主体,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处醒目地方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发票,做到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 本通知自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
附件: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银川海关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技术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
序 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 | 技术服务费 | | | |
1 | 企业申请加入电子口岸全套资料录入费 | 户 | 80 | |
2 | 入网培训费 | 人/期 | 100 | 对企业入网培训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培训。入网培训费含资料费。 |
3 | 电子口岸企业IC卡数据变更费 | 张 | 50 | 流程略少于重新办理入网。 |
4 | 电子口岸企业IC卡口令解锁费 | 次 | 30 | 企业不按规程操作,不断试输密码,造成密码锁定。 |
5 | 电子口岸企业IC卡证书更新费 | 张 | 50 | 等同于重新办理IC卡 |
6 | 上门安装、维护调试电子口岸系统 | 次 | 双方协商 | 包括操作系统重装、配置,电子口岸软件维护、IC卡读卡器的安装配置等。 |
7 | 加急办理电子口岸企业入网业务 | 户 | 100 | 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等费用。 |
二 | 信息咨询服务 | | | |
1 | 代理企业网上查询 | 次 | 20 | 自愿选择 |
2 | 代理企业网上申报 | 次 | 20 | 自愿选择 |
3 | 代办电子口岸入网审批 | 户 | 260 | 企业委托代办IC卡及六部门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