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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发展改革系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要掌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政府的贯彻意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与发展改革、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一是认真学习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和国家发改委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规章。二是认真学习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要认真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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