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劳社就[2007]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有序转移就业,促进工业园区更好更快发展,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化进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战略意义
(一)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对改善并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作为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来抓。要加大组织力度、加大引导力度,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实现转移就业。
(二)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就是要有效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缩小城乡差距。一是消除就业歧视,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村劳动力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途径。二是打破城乡制度壁垒,消除二元经济结构障碍,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教育卫生制度的改革,重点做好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作为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三)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扩大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发展、招商引资的竞争,不仅仅表现在优惠政策、环境的竞争,更重要的表现在劳动力资源的竞争、技能人才的竞争,必须运用市场规律、采用政策引导、改善园区环境、形成整体合力,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省内工业园区就业,满足省内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用工需求,促进工业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中心,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签订二个合同、完善三项管理、建立四个对接机制的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由跨省劳务输出向省内工业园区就业的转变、由无序流动向有组织到工业园区就业的转变、由谋生型转移就业到全面发展型就业的转变、由单纯就业向就业和创业的转变,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由跨省就业到省内省外就业并重的战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