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赣卫应急发〔2006〕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劳卫所:
为切实做好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卫生人员及时、科学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现予印发。请你们根据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附件: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人群中毒的事件。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消除危害后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省境内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亦适用于非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
1 目的
减轻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危害,减少重大急性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2 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