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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宗旨和目标
  通过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公立医院优势医疗资源辐射广大社区,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我省城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成立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小组,厅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处,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三、工作任务
  政府举办的城市(含县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对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帮助。具体要完成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对口支援任务:帮助受援单位建立和完善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帮助受援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一项适宜技术,帮助和指导受援单位建立一套家庭病床管理技术规范,每半年为受援单位免费进修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向受援单位捐赠一批实用的医疗设备,每年至少到受援单位所在社区开展一次义诊活动,支援单位下派的医务人员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按照属地为主、就近支援的原则,政府举办的三级综合医院至少对口支援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至少对口支援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具体实施
  (一)各公立医院按行业管理隶属关系,每年12月前将下派的医生(工作年限、现职称、执业科目等)花名册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各受援单位于每年12月前将拟接受执业科目的意向需求报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县(区)卫生局审查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省直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由省卫生厅会同南昌市卫生局商定。
  (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对口安排派遣规定,采取自愿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相结合,即公立医院在对口支援区域内可以自愿选择受援单位,受援单位根据本单位的需求也可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类别,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公立医院的意愿和受援单位的需求通报双方,并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确定结队关系和下派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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