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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一)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1、具备用于辖区日常业务管理的计算机1台(处理器频率高于1500MHz,内存大于256MB);
  2、保障宽带网络接入(ADSL或光纤)及维持运转;
  3、Windows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
  4、具有2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有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1、开展日常预防接种服务的计算机1台(处理器频率高于1500MHz,内存大于256MB),用于接种证、报表或其他资料打印的存折式打印机1台。
  2、保障宽带网络接入(ADSL或光纤)及维持运转。
  3、Windows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
  4、具有至少2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一年以上免疫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此工作的人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医师(护师),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年龄最好在45岁以下。

  (三)省、市级如需建立本地系统应用管理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接入公网的2-10M光纤,至少2个公网IP地址;
  2、PC机服务器、防火墙、3000VA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各1台;
  3、Windows Server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市级平台可采用SQL Sever数据库)、NET 平台;
  4、1名软件、硬件系统维护人员,2名免疫规划专业人员。

  六、实施前准备

  (一)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免疫规划工作,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最基层使用单位为乡级接种门诊或接种点,以村为单位开展接种的乡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需由乡级防保站(组)负责录入和上报。

  (二)根据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制订本地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三)各市使用新版儿童预防接种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预约通知空白单。

  (四)已开发使用接种点应用系统的地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的数据交换标准和要求改进现有系统,并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软件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接口,客户端软件必须具备接种点必要的管理功能,数据上传下载必须符合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集成接口规范。通过卫生部组织专家评审认可后,方可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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