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厅办公室负责厅机关宣传、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厅办公室会同各处室,根据每年工作任务,制定宣传计划并负责落实。要充分利用《江西卫生报》和《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做好我省卫生政策、卫生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十七、向社会公布重大卫生信息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形式,由厅办公室组织,厅新闻发言人发布,必要时由厅领导对外发布。各处室向社会公布较重要卫生信息可采用新闻通报会等形式,未经批准,不得以卫生厅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十八、以卫生厅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由厅办公室组织宣传报道,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各处室组织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如有宣传报道任务和要求,应商厅办公室共同办理。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一般应事先拟定新闻通稿,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提供给新闻单位。
二十九、对新闻单位到卫生厅采访,按照厅机关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制度办理,一般不接受媒体的电话采访。
三十、《江西卫生工作动态》、《卫生工作简报》和《江西血地防简报》是具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准文号的卫生信息的载体。《江西卫生工作动态》主要刊载卫生厅依法行政、公开政务及介绍全省卫生工作先进典型等重要信息,《江西血地防简报》主要刊载血防工作信息。同时,《卫生工作简报》和《江西血地防简报》还有指导工作的重要责任。
三十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有关信息工作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卫生工作重点,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各处室确定一位同志负责本处室信息报送工作,凡涉及全省性卫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政策性、典型性、经验性信息应及时送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负责编辑印发《江西卫生工作动态》、《卫生工作简报》。
三十二、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卫生厅信访工作由厅信访室承办,各处室归口办理。涉及违纪问题的信访件,按管理权限分级办理。机关处室直接办理或厅信访室移交办理的信访件,按《
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结。重要信访件和复函应由厅信访室存档,厅信访室负有督办责任。厅领导在人民来信上的批示,厅信访室负责落实与督办,并直接向厅领导报告结果。
第七章 会议制度
三十三、卫生厅实行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处级领导干部会议、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和厅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制度。厅机关处室实行处务会议制度。
全省卫生工作实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纠风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工作座谈会议(包括全省设区市卫生局长座谈会议)和全省卫生专业工作会议制度。
三十四、厅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厅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厅党组成员为会议成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在与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退席。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除干部任免事项以外的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