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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的通知

  (1)颅压正常,生命体征稳定,症状改善或基本消失;(2)脑脊液检查恢复正常或基本正常;(3)可遗有某些脑损害体征和精神症状,有时可发生癫痫。
  4、颅内血肿
  (1)经手术或非手术治疗后血肿消失或缩小;(2)脑受压已解除,颅内压转为正常;(3)症状改善或基本消失;(4)可遗有颅骨缺损;(5)可遗有某些脑损害体征和精神症状,有时可发生癫痫。
  5、开放性颅脑损伤
  (1)伤口愈合,无颅内感染征象。
  (2)可遗留颅骨缺损和某些神经损害体征,包括肢体瘫痪、失语、癫痫等。
  6、火器性颅脑损伤
  (1)同上开放性颅脑损伤;(2)颅内可能遗留有金属异物。
  7、外伤性癫痫
  (1)经系统药物治疗癫痫发作能被控制或发作减少或程度减轻;(2)可遗留脑损伤体征。
  8、脑损伤后综合征
  (1)症状基本消失或明显减轻;(2)神经系统检查无明显阳性体征或存在某些阳性体征。
  9、脑脓肿
  (1)治疗后脑脓肿已清除或缩小。颅内压基本正常;(2)无颅内炎症征象;(3)原发病灶已愈或急性症状基本消失;(4)可遗留脑损害症状和体征。
  10、脑结核瘤
  (1)结核瘤消失;(2)颅内压基本正常或脑受压征象缓解,病情相对稳定;(3)脑脊液检查基本正常;(4)可遗留脑损害症状和体征。
  11、脑肿瘤
  (1)肿瘤切除,切口愈合,颅内压基本正常;(2)神经系统症状好转或稳定。可遗留某些神经损害症状和体征。
  12、脑血管病
  (1)经治疗后,动脉瘤塌陷、血肿清除或畸形血管部分消失;(2)颅内压增高及神经系统症状逐步好转或相对稳定,但可遗留部分神经症状和体征;(3)切口愈合。
  13、椎管内疾病
  (1)肿瘤切除、脓肿消失或脊髓畸形血管基本消失;(2)手术者切口愈合;(3)神经功能损害症状好转、减轻或不变。

眼科疾病

  1、眼睑病
  局部炎症基本消退,伤口愈合。
  2、泪器病
  炎症基本控制,症状基本消失。
  3、结膜病
  症状及炎症基本消退,手术治疗者伤口愈合。
  4、角膜病
  症状及炎症基本消退,溃疡和切口愈合或溃疡静止,可溃留角膜疤痕或角膜干燥。
  5、巩膜炎
  症状及局部炎症基本消失,手术者伤口愈合。
  6、葡萄膜病
  症状及局部炎症基本消失,病变(灶)相对静止,手术者伤口愈合。
  7、青光眼手术后伤口愈合,眼压降至正常范围或接近正常。绝对期青光眼,疼痛基本消失。
  8、白内障
  (1)经治疗后无明显刺激症状,无严重并发症。手术者伤口愈合;(2)安装人工晶体者,人工晶体在位,无明显刺激症状,无严重并发症。
  9、玻璃体病
  (1)由炎症或出血所致者,其原发病灶已基本被控制;(2)混浊基本吸收,症状基本消失或缓解;(3)手术治疗者,伤口愈合,出血或混浊大部清除。
  10、视网膜病
  (1)视网膜动脉血液循环基本恢复,或视网膜出血基本吸收。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者黄斑区水肿消退,有散在色素呈小点状或灰尘样,并可见陈旧渗出斑,中心凹光反射弥散,荧光眼底血管造影无渗漏。(2)手术者伤口愈合。
  11、视神经病
  炎症或眼底病变消退,或视乳头水肿基本消退。
  12、眼眶病
  全身及局部症状基本消失;或切开排脓者,伤口愈合;眼球突出者眼球突出度恢复正常或基本恢复正常,或眼球突出度改善不大,但炎症基本消退。
  13、眼外伤
  (1)出血和水肿或渗出吸收,或异物取除,局部症状及炎症基本消退;(2)骨折者骨折愈合,手术者伤口愈合,或烧伤的创面愈合;(3)视力基本恢复正常或无增进。
  14、眼外肌病
  手术后伤口愈合,眼位基本矫正或无法矫正。
  15、眼部肿瘤
  肿瘤切除,伤口愈合,局部症状基本消失。

耳鼻咽喉科疾病

  1、鼻部疾病
  (1)鼻部骨折者骨折愈合;(2)鼻腔鼻窦慢性炎症需手术治疗者,术后症状基本消失,伤口愈合;(3)鼻源性脓毒血症经治疗后症状基本消退;(4)鼻中隔血肿经治疗血肿基本消失;(5)鼻中隔穿孔者穿孔修复后,症状基本消失或穿孔缩小或仍残留穿孔;(6)外鼻、鼻腔、鼻窦良恶性肿瘤行手术治疗后,伤口愈合,症状基本消失,目前无复发现象。
  2、咽部疾病
  (1)扁桃体癌:经手术或放疗或化疗后,肿瘤消失,症状基本消退,目前无复发现象。
  (2)鼻咽癌:经治疗后肿瘤消失或缩小,症状基本消退,目前无复发现象。
  (3)各种咽部慢性炎症或良性肿瘤:症状基本消失;需手术治疗者,术后伤口愈合。
  3、喉部疾病
  (1)喉癌
  ①癌肿切除,伤口愈合,呼吸基本通畅,无明显并发症。或戴气管套管呼吸,无明显吞咽困难。②放疗后肿瘤基本消失,呼吸基本通畅;③目前没复发征象。
  (2)喉咽癌
  肿瘤切除,伤口愈合,症状基本消失或减轻,无明显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3)喉乳头状瘤肿瘤切除,呼吸基本通畅;气管切开者,拔管后无呼吸困难或轻微呼吸困难。
  (4)喉肌瘫痪
  症状改善,能发声,呼吸困难改善或戴气管套管呼吸。
  (5)急性喉阻塞
  呼吸基本通畅。行气管切开者,拔管后无呼吸困难或轻微呼吸困难,伤口愈合,无明显后遗症。
  (6)声带小结及息肉
  小结或息肉经手术治疗后症状基本消除,发声改善。
  (7)咽喉外伤伤口愈合,症状缓解或基本消失。
  (8)喉、气管狭窄
  无明显呼吸困难,吞咽功能改善。
  (9)气管食管疾病
  ①有异物者异物取出,无明显并发症;②食管烧伤者粘膜红肿及白膜基本消失,吞咽无困难或能进流质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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