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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的通知

  3、脓毒血症
  全身症状基本消失,原发病灶及转移性脓肿均基本治愈。
  4、破伤风
  全身症状基本消失,抽搐消失,无严重并发症。
  5、气性坏疽
  全身和局部症状基本消失,伤口基本愈合。
  6、单纯性甲状腺肿
  大部切除,切口愈合,无严重并发症。
  7、甲状腺瘤肿块肿大缓慢或手术切除后切口愈合。
  8、甲状腺瘤
  (1)手术治疗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2)药物等治疗后,病情相对稳定。
  9、颈结核性淋巴结炎
  (1)经手术治疗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2)抗结核治疗3个月以上,肿大淋巴结缩小;(3)寒性脓肿穿刺或合并感染切开引流后,局面症状基本消失或减轻。
  10、急性乳腺炎、乳腺脓肿
  (1)经非手术治疗,全身及局部症状体征基本消失;(2)手术切开引流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全身症状基本消失。
  11、乳腺纤维腺瘤
  (1)手术切除者切口愈合;(2)或肿瘤无明显变化。
  12、乳腺癌
  手术切除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13、腹部损伤(包括开放性损伤、内脏损伤、肠瘘等)
  (1)经手术处理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伤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2)肠瘘经手术后,瘘道闭合,能经口进食,无明显并发症,全身症状有所改善;(3)遗留暂时性空腔脏器瘘行二期手术治疗后,瘘道闭合,切口愈合。
  14、腹外疝
  手术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或非手术治疗后,疝不再出现。
  15、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穿孔
  经治疗后,腹部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无明显并发症。
  16、胃、十二指肠溃疡并发出血
  经治疗出血停止,无明显并发症。
  17、溃疡病并发幽门梗阻
  经治疗后,梗阻解除或缓解;手术者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
  18、胃癌
  经切除术后,症状基本消失,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19、胃大部分切除术后并发症经治疗后症状减轻或症状、体征基本消失。
  20、结肠癌
  经手术切除后,症状基本消失,无严重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21、肠梗阻、肠套叠、肠扭转
  经非手术或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或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饮食基本恢复正常。
  22、阑尾炎
  经非手术或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或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
  23、肛瘘
  经治疗后,局部炎症得到控制,瘘管或切口基本愈合,无明显自觉症状或并发症。
  24、痔、肛裂、直肠息肉、直肠脱垂
  经治疗后,症状、体征改善或基本消失,排便基本正常,无明显合并症。手术治疗者,切口愈合。
  25、直肠肛管癌
  经手术切除后,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可留人工肛门;目前无复发征象。
  26、细菌性肝脓肿
  (1)经手术引流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或减轻,切口愈合;(2)肝穿刺抽脓、注药,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全身情况改善。
  27、胆襄炎、胆石症
  (1)胆襄切除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2)经非手术治疗后,症状减轻或基本消失。
  28、胆总管结石
  (1)手术取石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胆肠基本通畅,切合愈合,无明显并发症。引流管拔除;(2)非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或好转。
  29、胆襄癌
  经手术切除后,症状体征消失,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30、胰腺损伤,胰腺假性囊肿经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无明显并发症。手术治疗者,切口愈合。
  31、壶腹周围癌
  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无明显并发症。目前无复发征象。
  32、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经治疗后,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无明显并发症。
  33、肠系膜淋巴结核
  经治疗后,肿块与症状消失,或肿块缩小,症状基本消失。
  34、腹膜后肿瘤
  手术切除肿瘤,切口愈合,无明显并发症;或经治疗后,肿块缩小,症状基本消失。
  35、下肢静脉曲张
  经治疗后,静脉曲张减轻,症状改善。
  36、血栓闭塞性脉管炎
  (1)患肢供血状况改善,症状基本消失;或截肢后,症状基本消失,创口愈合;
  (2)或经治疗后,症状减轻,创面缩小。
  37、雷诺氏病
  症状体征减轻或基本消失,冷水试验好转。

骨科疾病

  1、上、下肢骨折
  固定合适、对位对线良好或畸形愈合,功能基本恢复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
  2、脊柱骨折(包括合并截瘫)
  固定适合,对位对线良好,骨折愈合或畸形愈合,肌力、感觉、大小便及脊柱功能基本恢复或有改善,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合并截瘫者,生命体征稳定。
  3、骨盆骨折
  骨折愈合或畸形愈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功能恢复正常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
  4、关节脱位
  复位、固定合适,功能恢复正常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或四肢小关节不全复位。
  5、关节损伤、关节重建术后
  症状基本消失或减轻,关节稳定或不稳定,手术切口愈合,关节积液基本消失,功能恢复正常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
  6、肌腱损伤
  肌腱已修复,伤口愈合,伤肢功能基本恢复或功能部分障碍或功能障碍。
  7、周围神经损伤
  神经已修复或无法修复,伤口愈合,肌电图检查,神经传导功能有恢复或无法恢复,神经感觉、运动功能有恢复或丧失。
  8、四肢主要动脉损伤伤口愈合,肢体循环恢复,肢体功能正常或功能不全。
  9、外伤性断肢(指)
  (1)再植成活的肢体(手指)血运较好,温度接近正常,感觉有恢复或无恢复,关节有一定功能或无功能;(2)残端创口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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