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失效]

  (三)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各级政府要坚持“发展为上”的理念,把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要继续实施开放型经济主战略,加大招商引资的广度和力度,提高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壮大园区经济的规模和实力。要进一步落实推动个私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及第三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在加快发展中拓展就业空间,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做足城市建设和城市产业文章,努力开发就业。把组织起来就业、鼓励灵活就业作为重要抓手,发展壮大再就业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快发展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推进再就业基地建设;结合城市社区建设和方便群众生活的需要,发展街区劳务型服务企业,将就业服务面扩展到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长期无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各类人员;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来源,继续巩固完善各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基础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五)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主题活动,努力创造就业。鼓励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办、领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自主创业;鼓励广大农民通过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非农产业创业致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利用一技之长返乡创业。各县区、特别是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实施“创业扶持工程”,通过政策扶持、场地孵化、创业培训、就业服务,扶持广大有志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要结合工业园区建设、特色商业街建设,规划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税费减免、场地租赁费减免等方面予以倾斜,以点带面,推动百姓创家业。
  (六)发展劳务经济,鼓励转移就业。各级政府要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市内外劳务合作,花大力气培育县区、乡镇劳务输送基地,每个县和有关区要努力打造若干个有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和一批长效项目的劳务派遣示范乡或村。加强与市内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园区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面向农民工开放,为农村劳动力求职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切实负责起本辖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动态管理,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意向,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为拟转移就业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帮助解决外出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