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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洪府字〔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南昌市是江西省省会城市,是全省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信息汇集的中心。南昌市位于江西省中部西北地区,植物种类繁多,植被类型复杂,植物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森林有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的持续增长,为建设“绿色生态南昌”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新的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已严重威胁到我市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及新农村的环境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发生严重危害,切实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不仅有利于保护我市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林主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环境建设,而且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加快我市经济稳步可持续发展。所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作为建设“绿色生态南昌”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
  (一)建立监测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骨干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林业员、护林员等兼职测报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建立举报有奖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举报。
  (二)实行科学防控。林业、园林、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切实搞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要针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制定防治预案,建立疫情报告、技术合作、联防联治的协作机制。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重点生态区域的重大生物灾害,要实行工程性治理,大力推行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严格防治措施的监管,确保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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