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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达55%,而固定电话、宽带网络在农村入户率却很低。加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乡之间“数字鸿沟”较大。因此,加快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中央、省、市“一号文件”在关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都明确提出了“要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信息化新农村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谋划和大力实施“信息兴农”、“网络富农”工程,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充分发挥信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促建的原则。以提高应用能力作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实用、有效”放在首位,加大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把推动广大农业经济主体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为导向,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2、坚持面向需求、服务“三农”的原则。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根据市场情况、农民需求和农业发展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适当的信息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信息服务质量,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
  3、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分步实施,避免一哄而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加强信息、网络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打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资源分割,逐步实行联合共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4、坚持政府牵头、市场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借助广播电视、电信、移动、联通和网通等部门的力量,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的延伸,积极做好农村信息网点的建设工作,逐步按市场化模式进行管理运作,形成政府引导推动、相关企业实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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