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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昌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突出抓好南昌县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切实做出成绩,做出亮点,做出示范。市有关部门要对口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支持帮助和协调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好事办好,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争得荣誉。各县区在本地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2、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绿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积极推进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扩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市场份额。推广食品产销的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支持质量安全的优质名牌食品在市内外流通。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食品协会、学会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工作。
  2、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以各有关监管部门为主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培育其道德规范和自律意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中小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课程,讲授科学饮食、均衡营养、安全消费、防范风险、应急自救等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站作用。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的信誉。要维护和充分发挥南昌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和各县区、各监管部门网站的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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