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昌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渔药及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有机磷农药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销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推广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点控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标准化控制技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台帐制,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根溯源。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1、加强小企业小作坊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集中整治“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区域性集中生产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推进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场巡查工作。加大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工作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及非法小作坊。
  2、加强重点食品的专项抽查,大力推行强制检验制度。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对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加大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强制其退出市场。
  3、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启动28大类食品和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强生产许可证到期食品企业的换发证工作。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4、开展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备案管理工作,重点整治区域性、行业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