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44号)
各有关责任单位:
《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各部门通过共同的努力,建立起了诚信政府建设的基本机制,形成了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政府诚信体系,诚信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9月,我市正式组建了市投资与建设项目审批办证中心,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办理的审批办证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各级政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开办了“文明行风热线”节目;建立了行风评议义务监督员制度,并在全市各类企业设立投资环境监测点;2004年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07]4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政府信用体系,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改善投资和经营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起诚信政府建设的基本机制,形成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政府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监督的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二是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三是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把诚信建设纳入政府及各部门的全面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推动,公务员信用为基础,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树立诚信政府的新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分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