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设定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处罚档次的划分,不得超出法定的行政处罚幅度。
(二)过罚相当原则。划分行政处罚裁量档次和具体标准,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做到罚当其所,使人信服。
(三)公开公平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意见。要坚持公平原则,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防止和避免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贯彻教育为先、先教后罚的精神。对于初犯和情节轻微并立即纠正的,可以通过教育告诫免予处罚;确需处罚的,要通过处罚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教训、认识错误,防止再犯。
三、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量大,要求高,政策性、法律性强。为使我市这项工作符合省要求,并取得实效,决定采取统一安排、分系统组织、上下衔接、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进行。这项工作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自上而下制定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并对实施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2008年6月至9月,市执法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并与省有关单位相衔接;9月至年底在其他市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区)及开发区(新区)全面推开。
四、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组织指导
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做好具体指导和督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工作班子,提供必需的条件和设备,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单位要尽早启动工作,确保试点成效,发挥示范作用。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好本县区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反映。
二OO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