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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各地要创建更多与当地文化、民俗、生活习惯、自然条件、城乡特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认真策划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模式,至少开展1次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活动,将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的健康观念传递给老百姓,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有序开展。

  (四)组织开展健康示范家庭和健康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示范社区辖区覆盖面不少于1000户居民。健康示范社区推荐标准:社区中有一个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一个固定宣传栏、一个运动场所(有健身器材、测量工具)、每月至少一次宣传活动、每户一套宣传单、每户一份健康档案,健康示范家庭不少于100户,示范社区35岁以上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调查不少于500户。

  健康示范家庭推荐标准:家庭成员每天一小时运动、每年一次常规体检、掌握一项科学健身方式、每周测一次血压和体重、每户一本健康饮食记录本。

  各地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目的在于树立典型,探索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促进更多的家庭、社区、单位加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列。

  (六)加强媒体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各地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传播活动。通过媒体的反复播放、登载,广泛传播,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意识,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七)与慢病防治工作相结合。示范社区35岁以上居民血压测量率基本做到全覆盖。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与预防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维持健康体重与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的地区,首先要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将指导慢病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采取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项目策略,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八)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创建卫生城镇、建设健康城市等活动平台,加大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力度,并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创建卫生城镇、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的重要内容。

  (九)与社会各界开展合作。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

  (十)及时总结,广泛交流。及时总结有效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机制、形式和方法,通过研讨会、现场交流、工作动态、快讯、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交流,互相促进,共同促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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