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力争使广大群众特别是边界地区群众了解、掌握创建平安边界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活动形式,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各级民政部门要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各地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报省厅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编辑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
(四)严格标准,搞好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每年11月底前,地级界线毗邻双方将自评得分和工作总结报省厅;每年12月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将本市县级界线验收得分和综合性的创建工作总结报省厅。
附件:
广东省民政系统平安边界考核验收计分表
评比标准
| 具体要求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一)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11分)
| 1.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平安建设总体规划
没有纳入的扣1分。
| 1分
| | |
2.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没有纳入的扣2分。
| 2分
| | |
3.创建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缺一项扣2分。
| 6分
| | |
4.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活动
没有成立的扣2分。每年至少有两次活动,缺一次扣1分。
| 2分
| | |
(二)
措施具体机制健全(12分)
| 5.制订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缺一项扣2分。
| 4分
| | |
6.建立健全了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谊互访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协调处理制度
没有应急预案的扣3分,其他制度缺一项扣1分。
| 8分
| | |
(三)
宣传到位普法深入(9分)
| 7.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方法灵活
缺一项扣3分。
| 6分
| | |
8.边界地区居民普遍了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现场抽查6位居民,有1人不了解的扣0.5分,依此类推。
| 3分
| | |
(四)
保障落实管理有效(33分)
| 9.界线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人员到位
有机构无人员的扣2分,经费不落实的扣3分。
| 5分
| | |
10.联检制度落实
应联检但没有联检的扣7分,联检但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扣4分。
| 7分
| | |
11.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落实
没有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扣6分。协议双方职责不清的扣2分,责任心不强的扣3分。
| 6分
| | |
12.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制度落实
应勘界但没有勘界的扣5分,勘界但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扣3分。
| 5分
| | |
13.纠纷隐患及时消除
界桩及其他界线标志物异常不处理的扣4分,处理但不及时的扣2分;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不处理的扣4分,处理但不及时的扣2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界资源争议不积极的扣2分。
| 10分
| | |
(五)
界线明确
界桩完好
(15分)
| 14.行政区域界线明确、无争议
少数争议的扣2分,争议较多、矛盾尖锐的扣5分。
| 5分
| | |
15.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清楚,落实到位
有群众反映但不及时处理的扣4分。
| 4分
| | |
16.界桩完好、醒目,界址点清楚
界桩丢失、损坏或非法移动1个扣2分,两个及以上扣4分,不坚持涂油漆的扣2分。
| 6分
| | |
(六)
资料完善
档案齐全
(6分)
| 17.勘界、历次联检及其他界线管理档案资料完整,立卷归档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档案资料不全的扣2分,立卷归档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不按规定上报的扣2分。
| 6分
| | |
(七)
边民和睦边界平安
(14分)
| 18.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发生边界纠纷或隐患未能有效处理,导致边界居民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影响的扣4分。
| 4分
| | |
19.没有发生边界纠纷问题
发生一般纠纷的扣6分,发生重大纠纷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扣8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扣10分。
| 10分
| | |
总 分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