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逐级报批。撤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方案确定后,试点县政府按照《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按照我省乡镇撤并的方法,备齐材料,逐级报批。
三、试点方法步骤
(一)选定试点单位。经调查摸底,全省共有仁化县、新丰县、龙川县、紫金县、大埔县、龙门县、惠东县、陆河县、徐闻县、电白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揭东县、揭西县、郁南县等16个县的城关镇符合撤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条件,可以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其中惠州市龙门县、肇庆市德庆县、湛江市徐闻县分布于不同类型的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选择这三个县开展试点工作。
(二)成立试点工作组。工作组由民政厅郑人豪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省、市、县三级民政、建设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的专家组成,负责调研论证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征求意见。工作组赴上述试点县开展调查论证工作。通过召开县领导座谈会、有关部门座谈会、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级干部群众对撤销城关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试点县制定方案。根据试点县城关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土地面积、干部群众意见等,指导他们做出具体方案,并逐级上报审批。
四、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城关镇改街道办事处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关镇的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有些已发展成为人口稠密、基础设施配套、第三产业网点密集的小城市,在壮大县域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现行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城关镇快速发展的要求,适时进行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的行政管理体制,将进一步改善城关镇的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更好地发挥集聚和辐射作用。各地应高度重视城关镇改设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省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要加强对城关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城关镇撤镇改街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当地市、县民政部门要把城关镇撤镇设街试点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落实。民政、人事、国土、建设、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城关镇撤镇设街的论证工作,合理制订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