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各级界线管理维护委托协议书(样本)”的约定,本表仅适用于省级界线,地级界线无需“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栏,县级界线和镇级界线无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和“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栏。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合乎使用要求的记录表。
附件3:界桩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记录表(式样)
界线名称:
界桩名称:
界桩编号:
所在地:
镇(乡、街道办事处)
居(村)委会
序号
| 巡查时间
| 现 状
| 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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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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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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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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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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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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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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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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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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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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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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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各级界线管理维护委托协议书(样本)”的约定,本表仅适用于省级界线,地级界线无需“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栏,县级界线和镇级界线无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和“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及处理情况”栏。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合乎使用要求的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