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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评定细则和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

  二十九、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有专(兼)职队伍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社会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开展不同类型的康复活动,参与康复人数不低于同期在院服务对象总数的10%。
  三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负责科研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研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的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的医疗、护理、康复新技术和新疗法。
  三十一、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有合作科研项目。评审前二年内在省、市以上刊物和学术交流会发表、交流论文达5篇以上。

  后勤保障

  三十二、社会福利机构的生活服务设施齐备。院内房舍建筑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生活环境质量好,舒适美化。居室卫生整洁,生活用具配套规范。有防暑降温设备,空气新鲜,无异味。生活区单床使用面积老人院不低于5平方米,精神病人福利院不低于4平方米,儿童福利院不低于2平方米。有使用方便、防滑、通气、卫生条件良好的浴室、卫生间。
  三十三、服务对象的生活福利待遇良好。“三无”对象的生活标准能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提高,达到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此外,还要从本院经济创收中给予补贴,用以改善全体服务对象的生活。
  三十四、食堂卫生整洁。食堂、餐厅使用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抽油烟装备齐全;有食品冷藏、保温设备;有专用保温食品车;严格执行卫生部门颁布的“五四”制度,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书。
  三十五、炊事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持健康合格证、穿工作服上岗。食堂配有1至2名等级厨师。
  三十六、有服务对象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服务对象食堂与职工食堂分灶,并单独记帐、独立核算,帐目清楚,收支情况定期公布。
  三十七、主副食品多样化,符合不同服务对象的营养需要,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每周食谱张榜公布;有年度服务对象营养情况报告。三度营养不良为零,二度营养不良低于5%。
  三十八、财务制度健全。各种开支项目清楚,凭证、帐目符合财务规定;配有专职会计,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无因违反规定使用捐赠款物受到查处的情况。
  三十九、床位利用率高。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达到95%以上,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达到90%以上。
  四十、事业费开支合理。国家拨给的事业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按经费下达的项目和内容列支。
  四十一、创收能力强。能适应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自费托养业务,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院办经济;按职工总数计算,省一级福利机构人年均创收不低于4500元,省二级福利机构人年均创收不低于3500元。

  附则

  四十二、省级社会福利机构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审。
  四十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执行本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评分标准上比国有社会福利机构相应降低。
  四十四、本细则条文中,凡未明确是省一级或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要求的,为省一、二级社会福利机构的共同要求。
  四十五、本细则解释权在广东省民政厅。
  四十六、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

             康复有效人数
  康复有效率 = ------------------------ ×100%
             参加康复人数

               年初在院人数 + 年末在院人数
  床位利用率 = -------------------------------------------------------- ×100%
                 2 × 编制床位数

  广东省省级社会福利机构考核评分办法

  说明:
  一、本考核评分办法总分: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为1200分(其中管理245分、业务695分、后勤保障260分),老人院、精神病人福利院为1000分(其中管理225分、业务515分、后勤保障260分)。
  二、达标分:国有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省一级达1100分以上,省二级达1000分以上;国有老人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省一级达900分以上,省二级达800分以上;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省一级达800分以上,省二级达700分以上。
  三、申报单位在考核评分前必须提供具备《广东省省级社会福利机构评定细则》中规定的申报资格的证明文件、证书和牌匾。

  一、管 理(245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
1、   领导班子精干,团结协作,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管理水平;2、职工满意率:省一级达95%以上,省二级达90%以上。20 10 1、汇报任职期间或二年内的政绩;2、汇报开展上等级创建活动的措施和成果;3、用调查表在职工中作民意测验。1、领导班子不团结扣10分;2、无开拓创新措施扣10分;3、职工满意度不达标者不给分。
1、主要领导接受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领导班子大专以上文化的成员占50%以上;3、领导班子中有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至少1名。 5 5 51、提供院长参与有关培训的证明及正副院长、书记的最高学历影印件;2、省市晋升办颁发的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不达标者不给分。
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含50名)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全院职工总数的10%;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下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全院职工总数的15%。 101、检查除医务科、护理部以外的行政人员总数;2、提供人员花名册及前一年年底人事报表;3、计算比例。不达标者不给分。
1、医护、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机构配备适宜;2、业务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合理。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医护人员及特教老师与正常老人、儿童的比例为1:10,与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儿童的比例为1:2.5,与精神病人和残疾青壮年的比例为1:6。5 201、提供机构设置情况;2、查看前一年底床位数及各区在册工作人员总数;3、向各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不达标者不给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
十一1、思想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富有成效;2、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3、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4、实行全员挂牌上岗。5 10 10 51、听取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情况汇报;2、检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及其落实程度;3、检查考核制度及严重违纪人员处理记录;4、通过抽查及观察了解挂牌上岗情况。1、无计划不给分;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扣5分;3、业务学习无计划或有计划不落实扣8分;4、无挂牌制度扣8分,有制度个别人不佩戴,每发现1人不佩戴扣1分。
十二1、有可供查阅和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正在实施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2、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3、有定期统计资料。10 105 1、查阅申报单位的3-5年规划;2、检查前两年的年度计划;3、前一年度的年终总结和定期统计资料。1、无中、长期发展规划无分;2、无年度计划或无年度总结扣5分;3、无年度统计资料扣5分。
十三1、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奖励办法完整;2、实行目标管理,工作人员牢记岗位职责,明白工作指标要求;3、儿童福利机构按规定接待外国组织和个人开展参观、交流、项目合作和义工活动。20 20 201、提供二年内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原始考核资料及奖罚制度、目标管理、工作流程、组织结构图及措施;3、查阅开展外事活动的批件和活动记录。 1、体系不健全扣10分;2、规章制度和原始考核资料不全扣10分;3、不按规定开展外事活动不给分。
十四1、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其它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渠道、并发挥其作用。2、有服务对象参与的民主管理委员会;3、民主管理委员会有制度、有活动,作用明显;4、每年开展文明班组(室)评比活动;5、服务对象或家属满意率,省一级不低于95%,省二级不低于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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