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以“双联双建、双争双促”为载体,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认真抓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社区)工作。以“双联双建”为载体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双争双促”为载体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双联”,就是市、区、街道三级联抓,建立和落实市、区、街道抓社区党建的责任制,市、区、街道要向每个社区派出党建指导员或督导员,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联系一个社区;驻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建立健全联建的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党员到居住社区参加党的活动的制度,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的优势。“双建”,就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实行“一居一支部(总支、党委)”,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经过民主选举兼任居委会主任,增强社区党组织整合、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居委会、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等的领导,团结一切力量,共建平安和谐社区。“双争”,就是党员争创“三有一好”,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争当服务居民群众的带头人,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记民情日记,在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双促”,就是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点,重视调动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参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工作机制;促使党员与群众感情和谐交融、党员与责任义务和谐相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十三)落实“四民主四自我”,推进居民自治。依法规范社区民主形式和程序,大力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进程,使社区居委会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会制度以及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推行居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听证等做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确需委托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行政工作任务,要明确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工作期限,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适应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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