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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油总公司

  近几年以来,全省国有粮食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粮食购销企业的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已基本完成,历史财务挂帐的清理基本结束,老库存粮也已基本销完,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创造了条件。为适应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状况,现就做好我省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对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㈠考核与奖励的范围

  以设区市粮食局为汇总单位,对所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考核。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由省粮食局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县(市、区)粮食局完成扭亏增盈目标的考核和奖励由各设区市粮食局自行规定。

  ㈡扭亏增盈目标和考核指标

  1、扭亏增盈目标:力争设区市国有粮食购企业全年经营不亏损,并有盈利。

  2、考核指标:分主要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按80%和20%比例进行考核,考核资料以2005年各设区市粮食局汇总会计决算报表为准。主要考核指标为利润总额、人均利润率。参考指标为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㈢考核与奖励的具体要求

  省粮食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每年一次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要求各设区市粮食局真实、准确地汇总会计报表,认真、详细地填写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并根据考核内容标准总结一年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撰写扭亏增盈工作总结及财务分析报告。省粮食局将实行通报制度,对各市、县(区)粮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并将情况通报给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扭亏增盈工作目标

  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扭亏增盈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确保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和完善扭亏增盈工作奖惩制度,把扭亏增盈目标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与职工的工资福利挂钩。对扭亏增盈工作扎实,实现盈利的地区和企业,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对出现亏损的,要检查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为及时反映各地粮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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