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粮食部门要结合粮食工作职能,按照孙刚副省长提出的为农民种好粮、收好粮、管好粮、用好粮服务的要求,找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为新农村建设办实事。
一是要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点多面广,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市场的优势,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引导农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优质稻比率,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
二是要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积极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三是要依托国有粮食企业构建直接服务于农民和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粮食收获后的集中整晒和干燥服务,提供安全储粮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储粮技术,减少粮食产后损失。通过强化为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四是要通过发展“订单粮食”、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实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企“双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的《关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做好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相关工作,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粮食规模经营,使农民在粮食流通和产业化经营中切实得到实惠。
五是要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指导农民生产更多更好的放心粮油原料,积极开展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原粮换成品粮的“二代一换”活动,为农民提供适合市场需求、安全廉价的“放心粮油”,为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服务。
六是要加快以股份制为重点的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粮食企业参与粮食经营,创新经营方式和服务体系,增强国有企业对农村经济和农户的带动力。
七是依法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为搞活农村粮食流通创造良好的公平环境。
三、加强领导,切实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每年抓好几件实事。要高度重视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