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审计厅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审机党发〔2007〕6号)
厅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审计厅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江西省审计厅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一年。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2007年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赣直宣字〔2007〕2号)的要求,2007年我厅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要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内容、形式、载体、机制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全厅人员法律素质和机关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1.始终突出
宪法的学习宣传。要把
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广泛宣传
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体人员中牢固树立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