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审计厅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审机党发〔2007〕10号)
厅各党支部:
经厅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赣组发〔2007〕3号文件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赣直党字〔2007〕18号)通知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厅深化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围绕审计工作中心,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动江西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争创活动,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深化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三、办法措施
(一)健全责任机制。厅决定成立机关争创基层党建“红旗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伍自尧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干成、副巡视员王卫亚为副组长,其他机关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负责争创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先进党支部必须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赋予的各项基本任务,在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厅部署的各项工作中走在机关其他党支部前列。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争 创基层党建“红旗单位”和各种教育活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为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努力奋斗,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廉洁奉公,群众公认。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八荣八耻”,热爱机关党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争创基层党建“红旗单位”和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以审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机关党务工作成效显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突出,群众公认。主要包括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支部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