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西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一)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部门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干部群众满意。机关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党建工作责任
  (一)党组集体
  指导厅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厅党组要把厅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党组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评比,切实加强对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的指导。
  1.建立厅党组听取厅机关党委汇报制度。厅党组每年听取厅机关党委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厅机关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厅机关党建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认真解决有关问题。
  2.建立厅党组成员(党员厅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厅党组成员(党员厅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厅党组成员(党员厅领导)除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外,还要按照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厅党组成员(党员厅领导)除了认真参加每年一次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