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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赣旅假日办字[2007]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2007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黄金周假日旅游顺利实施

  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是实行长假制度以来的第21个黄金周。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十一”黄金周特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继续以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平安、欢乐的长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及时召开本地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工作会,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立即启动“十一”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相关部门要克服侥幸心理,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以更加旺盛的热情,更加细致的准备,更加全面的部署制定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各地“十一”黄金周的总体工作方案要在9月20日前报省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

  二、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将旅游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各地要切实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保障。要组织交通、民航、铁路、公安、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协调运力安排,确保安全畅通。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的始终,在做好应对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工作预案的同时,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始终把安全在首位,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9月25日前,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各类住宿餐饮接待单位及旅游景区(点)认真扎实地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对攀岩、探险、漂流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大众娱乐场所、酒店、餐厅等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患于未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地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方面和省假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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