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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赣劳社就[2004]23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提高其社会地位,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为了帮助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
  持。但是,由于受自身残疾的障碍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我省残疾人就业仍滞后于全省就业的总体水平,就业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一些法规和政策尚未得到全面的执行。为推动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完成.《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所提出的残疾人就业的各项任务指标,针对我省残疾人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

  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培训、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残疾人从单纯地依靠国家、社会救济和亲属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关系到我省210多万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于解除600多万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从实行人道主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一是要将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纳入全省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使残疾人就业工作与全省就业工作同步发展。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年审范围,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准的残疾人职业指导队伍,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开展规范的职业培训、五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努力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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