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关完税凭证、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水、电费分割等复印件装订报送前,应先在原件右上角加盖“×年×月申报扣税”条形章(条形章样式如下),按实际申报时间填写年月数字后再复印,复印件分别按规定要求编号和装订成册。
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普通发票)申报扣税条形章样式:(见附件)
4.收购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使用收购发票的纳税人以收购发票第四联(备查或作统计联)作扣税凭证,如该第四联已作统计用,则以存根联作扣税凭证,其申报、装订办法和要求参照上述(二)、1、2、3点规定办理。
5.纳税人的运输发票申报扣税时,须填写《运输发票申报扣税汇总表》(附表9)(略)附于“申报扣税凭证封面”下面。
五、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为准。
六、罚则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税款申报不实的,按偷税处理,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四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七、表格购领办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表格由纳税人向广州市税务师事务所(正南路2号)购领。
八、本办法从200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
增值税纳税申报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适用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填表日期”是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年、月、日。
(四)“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五)“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