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发〔2005〕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4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再就业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东港市人民政府等40个单位为“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陈福茂等50名同志为“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东港市大东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38个单位为“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社区竞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3: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社区竞赛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丹东市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东港市人民政府
东港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东港市财政局
凤城市人民政府
凤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凤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凤城市财政局
凤城市钢铁有限公司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宽甸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丝绸机械厂
振兴区人民政府
振兴区财政局
振兴区临江街道办事处
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
振兴区纤维街道办事处
元宝区人民政府
元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元宝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元宝区蛤蟆塘镇政府
元宝区七道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振安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振安区鸭绿江街道办事处
振安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劳动人事局
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丹东市地方税务局振兴分局
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振兴分局
丹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丹东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丹东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