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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方案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丹东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方案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支撑。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保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0.3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3846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一,是全国的1.5倍、全省的4.5倍。丰富的水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是,长期以来我市在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节水意识不强,水的利用率不高,城市生活和工业供用水设施跑、冒、滴、漏现象普遍存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施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农田灌溉大部分是大水漫灌;二是工业和生活污水未能做到达标排放,造成河流水质下降;三是水源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造成部分地区缺水严重。为了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110号)要求,决定在全 市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实行全面节约的战略”要求,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综合措施,加强节水宣传,普及计划用水,加大科技节水力度,重点抓好依法节水、依法管水工作,逐步使我市计划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为实现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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