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上半年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丹政办发〔200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2004年市政府建立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反馈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查办督办暂行办法》(丹政办[2004]25号)要求,认真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有的地区和部门制定了办理工作规则和办法,设立了专门督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大多数部门办理的批示件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较好地落实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为解决全市政治、经济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加快东北东部现代化沿海港口城市的建设、实施“一三八”战略目标和丹东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室共转办督办需要落实办理结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380件,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结325件,办结率86%。其中办理较好的单位有:东港市政府、宽甸县政府、市建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单位和部门。主要特点是:一是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批办督办,使市领导的批示能迅速贯彻落实。如:东港市政府在接到省市领导关于东港市“5.12”、“5.13”、“5.14” 沉船事件的批示后,市长王力威同志亲自部署,连续召开了5次紧急会议,成立了沉船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抓好制止越界捕捞和沉船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宽甸县政府在接到省市领导关于毛甸子镇退休教师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的批示后,县长卢秉宇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负责,县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深入毛甸子镇进行了认真调查,使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市安监局在接到省市领导关于灌水镇非法小煤矿开采问题的批示后,为防止小煤矿主逃避检查,局长尹国顺同志亲自带领市国土资源局的和宽甸县煤炭办的执法人员,在夜间翻山越岭,采取突击夜查和第二天回头看的方式实地调查,彻底查清了反映的问题,以上办理结果均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表扬。二是办理认真,反馈及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多数部门和单位接到市领导批示件后,基本上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也能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作出说明。如市财政局今年上半年接到市领导批示件121 件,任务较重,但他们能克服困难,认真调查研究,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翔实的依据,因情况特殊未能及时反馈的也都事先说明了原因。三是领导批示件办理比较规范,文字表述清楚,事实准确,措施得当,能认真执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查办督办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