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5〕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丹东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丹东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
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推进我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一)工作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噪声扰民、大气、污水、危险废物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以及群众多次举报或举报两年仍未解决的环境敏感问题。
(二)工作目标:营造环境守法氛围,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和谐丹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工业强市、商贸重镇、旅游名城、人居佳地”奠定基础。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1、能否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违规审批环保项目。
(二)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问题的整治情况。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建议、议案提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或举报仍未解决的环境问题。
2、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开发建设活动的整治情况。
3、“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污染死灰复燃整治情况。
4、本地区重点污染行业环境问题是否得到整改,重点检查金、银、钼、铅、锌、铁选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