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服务业统计工作省直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
(冀统服字[2003]37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省直部门任务分工已经确定,现将各部门具体分工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各自分工,全面组织实施本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附:服务业统计省直部门(单位)任务分工
河北省统计局
二ΟΟ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
服务业统计省直部门(单位)任务分工
1、河北省交通厅
负责地方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出租车客运、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及其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1)铁路运输业: ①铁路旅客运输,②铁路货物运输,③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2)道路运输业:①公路旅客运输,②道路货物运输,③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3)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 ②运输代理服务;
(4)出租车客运;
(5)水上运输业:①水上旅客运输,②水上货物运输,③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6)以上所有法人单位所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2、民航河北省管理局
负责航空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及其所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1)航空运输业:①航空旅客运输,②航空货物运输,③通用航空服务,④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2)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 ②运输代理服务;
(3)以上所有法人单位所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3、民航石家庄空中交通管理站
负责航空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及其所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1)航空运输业:①航空旅客运输,②航空货物运输,③通用航空服务,④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2)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 ②运输代理服务;
(3)以上所有法人单位所附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
4、东航河北分公司
(1)航空运输业:①航空旅客运输,②航空货物运输,③通用航空服务,④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2)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 ②运输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