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布置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冀统制字[2003]72号)
各市统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华北油田分公司、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3]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统计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省级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的有效期至2004年6月底;2004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05年1月底。
统计标准
(一)行政区划代码
从2004年起,统计报表中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12位),上报时间改为11月底前。
(二)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
2003年年报起,现行制度中的大中小型企业分组执行“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
(三) 2003年年报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采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基本单位统计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取消“企业资质等级”中建筑业“原标准”;将“企业资产情况”中的“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改为“年末资产总计”;增加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101-2表)。
农业统计
(一)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1.“农业生产条件”(A301表),乡村从业人员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9个指标调整为21个指标。
2.“林业生产情况”(A304表)中,增加“全社会木材采伐量”,数据取自林业部门。
3.简化“蔬菜瓜果类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季报指标,由原来的115个指标简化为63个,并将表号改为A404-1表。
4.取消“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表”(冀A307表)。
5.将“蔬菜瓜果类播种面积”(A404F表)改为A404-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