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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整治假边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侦支队支队长姜耀升担任。办公室联系电话:3896600、3896608。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与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工作联系,承办具体工作。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一)市公安局:负责对领导交办、群众举报、各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诈骗的假边贸企业及其成员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二)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边贸资质或冒用他人资格从事边贸业务的企业,制止外埠驻丹机构未经注册登记从事边贸业务的行为。对相关企业牌匾标识与营业执照不符或擅自使用“边贸”、“对朝”、“进出口”等字样的要限期整治。
  (三)市国税、地税局:负责对边贸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甄别税务登记证真伪,有无出口退税等,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证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外经贸局:负责依法审查边贸企业资格,从源头上把住审查关,加强对边贸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边贸企业经营劣迹档案和黑名单,与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对边贸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工作。
  (五)市经协办:负责规范整顿外埠边贸企业驻丹办事处。
  (六)市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
  (七)丹东海关:配合专项整治的调查取证工作。
  (八)市商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配合。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06年1月10日开始至2006年6月末结束,总体上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核实线索阶段(1月10日至2月10日)。在这一阶段,市外经贸局要对全市具有“大贸”、“小贸”权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处所、经营状况、联系电话进行一次调查摸底,进行边控,同时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市工商局对全市名称冠有“边贸”、“对朝”、“对外”、“边境贸易”、“进出口”等字样的企业以及在经营范围中标有“进出口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字样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市经协办对外埠边贸企业在丹设立办事机构的名称、处所、负责人、经营状况、联系电话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市公安局对各方汇集的举报线索进行必要的甄别核对,为有效打击做好准备。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情况于2月10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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