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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优势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一是搞好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生产品种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设施标准,推广使用节本、环保、高效的新型设施技术,加快棚室结构的更新换代,增强设施的产出能力,缩短投资回收期。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根据市场需求,打造“第一原料车间”,使设施基地生产出的蔬菜质量达到无公害化,品种、规格实现标准化。
  (三)优先支持城郊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到2007年,振安区和振兴区要新增温室500栋、大棚2000栋。设施蔬菜生产要与城郊农业转型及城市新区建设有机结合,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培育远郊菜田新区,保障城市蔬菜供应。支持城郊周边的乡镇发展设施蔬菜,使之成为调节城市蔬菜供应的基地。加快宽甸中北部和凤城中南部食用菌设施区建设步伐,作为辽东山区替代产业、扶贫开发、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建立健全设施蔬菜质量安全体系
  (一)加强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的监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解决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解决影响本地蔬菜向外输出的“瓶颈”问题。设施蔬菜集中产区要在搞好环境监测的基础上,推行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无公害化生产和产品质量认证。结合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建立蔬菜质量3级监督检测管理制度,形成生产监督不出乡、上市检验不出县、出口检验不出市的监督检测网络,为2007年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和建立外向型蔬菜产业打好基础,推动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制定的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农药退出市场流通的时间表,加强农药批发、零售市场的控制,严格执行流向档案化管理制度,按时将高剧毒农药清除出市场。加强城市垃圾肥料、畜牧养殖区有机肥料使用的控制,实行无公害化处理。努力解决西红柿等10个蔬菜品种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实行重点监控、标识管理,建立可追溯机制。
  (三)对外贸出口生产基地实行全程跟踪监控。探索出口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封闭配送制度,由生产基地服务组织统一采购农药、肥料、塑料、包装物、种子等,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和产品销售档案,发展产品就地初加工包装出售。质检单位进行全程质量监控,重点扶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四、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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